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0

[楼市杂谈] 福清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电梯开展专项检查

地瓜君 发表于 2018-10-16 05:5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2178 0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本月起至年底,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我市电梯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据了解,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市电梯使用量迅速增长,目前全市电梯已超过4700台,并且在不断递增。如果电梯使用管理不当、日常维护不到位,很容易导致电梯发生故障乃至发生事故。
  专项检查期间,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管理问题、电梯事故隐患或异常情况,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改正,并在电梯使用区域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引导广大业主和乘客对物业管理单位进行监督;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将责令停止使用,并依法实施查封,在电梯入口处张贴告示,告知业主和乘客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和继续使用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未经整改合格的电梯,将禁止投入使用。对无证维保行为或不依法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保电梯行为的,将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规定,从严予以立案处罚。发现维保单位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将严查维保单位。
来源:福清侨乡报 作者:谢雄   原标题: 严禁电梯超期“服役”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5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250200|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5-8-25 12:40 , Processed in 0.068403 second(s), 15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