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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杂谈] 上迳镇将要在原中恩学校地块上盖一座医院

起家粿爷爷 发表于 2018-10-16 05:49: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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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规公示〔2016〕30号
福清市城乡规划局关于福清市上迳镇宜康医院
(原中恩学校)地块规划调整论证的公示
  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福清市城乡规划局于2016年3月23日在局会议室主持召开福清市上迳镇宜康医院(原中恩学校)地块规划调整专家论证会。市发改局、国土局、环保局、卫计局、教育局、土地发展中心、上迳镇等单位代表以及三位省、市特邀专家(陈子颖、王龙彬、唐春媛)参加会议,与会部门和专家听取了福清市上迳镇宜康医院(原中恩学校)地块规划调整(拟将用地由教育科研用地(A3)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A5),面积约10公顷)的汇报后,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评审。与会专家及代表认为,该地块校区已经荒废,利用了闲置的土地资源且北面校区已经能满足上迳镇中学班级数的需求,同时该地块符合精神病专科医院用地选址的相关规范要求,原则同意相关调整。在后续总平面布局和建筑设计中应注意做好场地竖向设计及边坡处理,污水集中处理按标准排放,同时与工业区设置一定的绿化隔离带等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福州市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及调整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为了便于利害人知悉该规划调整有关情况,广泛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现我局将该调整事宜进行公示,公示地点为福清侨乡报、福清市城乡规划局公示栏、福清市城乡规划局网站(相关图纸公布在规划局网站http://www.fqghj.gov.cn)。利害关系人对此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之日起30日内进行书面的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并向我局提交相应证明材料。逾期没有提交(出)材料申请,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我局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用地规划科负责接收,联系电话:0591-86078902、85156760;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大楼四层。
  附件:拟调整的用地规划方案
  福清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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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清规划局 作者:福清规划局原标题:关于福清市上迳镇宜康医院(原中恩学校)地块规划调整论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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