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0

[楼市杂谈] 重大利好|福清将加大楼宇经济的扶持力度!

起家粿爷爷 发表于 2018-10-16 03:36: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2643 0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加快发展楼宇经济
  为加快福清楼宇经济发展,合理推进产业集聚、要素集约、产城融合、功能集成的空间布局,培植新税源和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根据《福清市招商引资税收分成办法》,福清市将推出一系列楼宇经济扶持政策。
  有何扶持政策?

waitk0if41c9755.jpg

waitk0if41c9755.jpg

  对镇(街)新引进落户在本辖区范围内的楼宇企业,五年内缴纳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 。由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落实税收分成结算等工作。
  对新引进入驻楼宇企业,年税收在100万元以上的五年内 可按其缴纳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70% 给予经费扶持。
  对镇(街)新引进的其他楼宇企业、楼宇运营商(或业主);对引进企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除外),所属镇(街)可制定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适用范围和对象

mnf2yrfnp029756.jpg

mnf2yrfnp029756.jpg

我市所支持的楼宇企业是指在我市属地纳税,以城区新开发的商务楼宇、商业楼宇、科研楼宇、城市综合体等楼宇(如融商大厦、万达、裕荣汇等)通过租赁、合作等形式入驻的企业 。镇(街)、村利用自有产权商务楼宇,依靠特色和优势,引进的企业也属楼宇企业。

phadmgvwwkl9757.jpg

phadmgvwwkl9757.jpg

如何认定新引入企业?

pag34i4sup19758.jpg

pag34i4sup19758.jpg

  在福清市注册登记、市内纳税 的新成立企业;
  在福清市注册登记、市外纳税,现转入市内纳税 的企业;
  在福清市外注册登记、市外纳税,现转入市内纳税 的企业;
  在福清市纳税且年税收在50万元以上的个体户 视同企业。
  各镇(街)以属地注册登记为准,市内各镇(街)间转移注册登记不计。
  管理机制

qdtfrgfe2r09759.jpg

qdtfrgfe2r09759.jpg

成立福清市楼宇经济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统筹、协调楼宇经济发展过程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开展有关标准制定和认定工作,下设楼宇经济办公室,挂靠市投促局,研究提出楼宇认定和楼宇经济考核办法,负责楼宇经济情况收集、整理、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楼宇经济发展情况。各镇(街)参照市里的做法,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
  建立信息管理平台 。建立以镇(街)为主体,税务、市场监督局等密切配合的监管体系,对楼宇资源现状、功能定位、经营主体、物管公司、入驻企业的产业结构、经营业态、税收归属以及企业进出变动情况等信息实行动态监管。
  完善楼宇经济招商流程 。建立完善从招商信息报备到奖补兑现的招商流程,指导企业顺利、有序入驻。
  建立绩效考核办法 ,将楼宇经济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年初下达各镇(街)任务指标,列入全年经济指标考核。
  本实施意见从2016年10月起执行,
  试行期五年。
来源:壹福清 原标题:重大利好!福清市将加大楼宇经济的扶持力度!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5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250200|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5-8-25 23:53 , Processed in 0.079174 second(s), 18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