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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杂谈] 福清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2018年度第六次公开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地瓜君 发表于 2018-10-15 23: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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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福清市人民政府批准,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五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土地使用
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开竣工时间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18拍-16号
龙田镇
34553
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兼容餐饮用地)、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2.5~2.8
20%~30%
30%~35%
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6000
土地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动工、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2018拍-17号
龙田镇
37620
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兼容餐饮用地)、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2.5~2.8
20%~30%
30%~35%
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6500
土地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动工、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2018拍-23号
宏路街道
49440
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2.5~3.0
18%~25%
30%~35%
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13000
土地交付之日起两个月内动工、自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2018拍-24号
宏路街道
62956
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2.5~3.0
18%~25%
30%~35%
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16000
土地交付之日起两个月内动工、自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2018拍-25号
音西街道
96311
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租赁住房、租赁公寓)
1.0~1.2
小于等于30%
大于等于30%
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4000
土地交付之日起三个月内动工、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二、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用地者有不良记录的除外。其中宗地2018拍-25号地块的竞买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三、拍卖交易时间及地点:本次拍卖会定于2018年8月27日(星期一)上午9点 ,在福清市国土资源局二楼交易大厅。
四、拍卖起价:
1、2018拍-16号地块拍卖起价为人民币19700万元,加价幅度不少于100万元。
2、2018拍-17号地块拍卖起价为人民币21500万元,加价幅度不少于100万元。
3、2018拍-23号地块拍卖起价为人民币42600万元,加价幅度不少于200万元。
4、2018拍-24号地块拍卖起价为人民币54500万元,加价幅度不少于200万元。
5、2018拍-25号地块拍卖起价为人民币13000万元,加价幅度不少于100万元。
以上地块设有底价(即保留价),总价款不包含耕地占用税、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上税费由土地竞得人自行缴交。
五、竞买人索取拍卖材料方式及参加竞买申请方式:
(一)索取拍卖材料方式: 竞买人可在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24日(其间逢规定的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内,迳向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索取材料。
(二)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参加拍卖的竞买人申请竞买登记时间2018年8月10日至2018年8月24日(其间逢规定的假日除外)工作时间内,到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8月2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分两期,第一期出让金缴纳期限为成交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缴纳总价款的50%,宗地2018拍-16号、17号地块第二期出让金缴纳期限为成交之日起75天内缴纳剩余的50%价款;宗地2018拍-23号、2018拍-24号地块第二期出让金缴纳期限为成交之日起45天内缴纳剩余的50%价款。宗地2018拍-25号地块第二期出让金缴纳期限为成交之日起九个月内缴纳剩余的50%价款。竞得人保证金可抵交地价款,竞买未得者将在十天内无息退回保证金。
七、交地时间:宗地2018拍-16号、17号地块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现状交地;宗地2018拍-23、24号地块成交之日起两个月内按现状交地;宗地2018拍-25号地块成交之日起九个月内按现状交地。
八、其他要求:
1、根据规划条件函要求:宗地2018拍-16号地块建筑高度不超过海拔高度71米、宗地2018拍-17号地块建筑高度不超过海拔高度63米;且应满足龙田军用机场限高要求,具体限制高度以龙田部队意见为准。
2、回购方案:
宗地2018拍-23号地块:(1)回购住宅约59700㎡,平均价格4800元/㎡;回购地下标准停车位492 个,平均价格13 万元/个。(2)回购商铺约9700㎡,其中一层商铺4850 ㎡,平均价格9000元/㎡,二层商铺4850 ㎡,平均价格5500元/㎡,回购商铺区域地下标准停车位58个,平均价格 11.14 万元/个(以上价格均含土地成本及相关税费)。
宗地2018拍-24号地块:(1)回购住宅约78590㎡,平均价格4800元/㎡;回购地下标准停车位652 个,平均价格13 万元/个。(2)回购商铺约12400㎡,其中一层商铺6200㎡,平均价格9000元/㎡,二层商铺6200㎡,平均价格5500元/㎡,回购商铺区域地下标准停车位75个,平均价格 11.14 万元/个(以上价格均含土地成本及相关税费)。
以上宗地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同时,必须与福清市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配建及车位回购协议书》、《配建商铺回购协议书》。回购住宅、停车位、商铺(包括项目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应第一期动工建设且应在土地成交之日起28个月内(即按土拍公告中规定的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将回购的全部回购住宅、停车位交付给福清市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含第三方),并确保在交付之前3个月所交付的住宅、停车位、商铺就必须具备交付条件,以便交付工作的顺利完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具体约定如下:
(1)若建设单位在开工之日起20个月内提前按规划要求完成安置房源建设并交付使用,则按照配建安置房源面积,给予10元/㎡·月的奖励(提前完成时间不足15天的,不予奖励;超过15天但不足一个月的,按照5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2)若未能在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按期、按规划要求完成安置房源建设并交付使用的,建设单位应按20元/㎡·天的标准缴纳违约金,直至安置房源按规定实施建设至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使用。
(3)配建的回购住宅、停车位、商铺(包括项目设施、公共配套设施)需按照市规划局提供的户型设计以及位置、朝向等要求,竞得人在项目总平及建筑方案审批前,应取得福清市侨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书面确认以及市规划局的批准,具体详见《配建及车位回购协议书》。
3、宗地2018拍-25号地块为租赁住房、租赁公寓用地,商品房为企业全自持70年,全自持商品房以全装修标准规划,设计,报件及交付。
4、因海绵城市建设需要,宗地2018拍-23号地块须建设容量为400吨的雨水收集储水池,宗地2018拍-24号地块须建设容量为500吨的雨水收集储水池。
5、宗地2018拍-016、17、23、24号地块竞得人应自在开工一年内具备预售条件并取得本合同项下宗地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第一次公开对外销售面积不少于可销售面积的50%(含回购房源)。
、本次拍卖地块的详细内容详见拍卖文件,本公告与拍卖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拍卖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联系人:郑女士、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86077127
十一、保证金缴纳银行:
1、户  名:地方财政非税业务资金暂挂户
账 号: 350618107156313310001000002
开户行:建设银行福清支行
2、户名:福清市财政局
账号:3501006301012430100000000001
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福清玉融支行
3、户名:待结算地方财政非税收入
帐号: 9095610018535022
开户行:中国银行福清分行
4、户名:待结算乡镇以上财政款项
帐号:13150101012003459
开户行:农业银行福清市支行
福清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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