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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信息] 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融土工挂告字[2017]05号)

紫菜饼表妹 发表于 2018-9-23 12:2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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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融土工挂告字[2017]05号)
融土工挂告字[2017]05号    2017-10-23
    经福清市人民政府批准,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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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2017工业挂-14~16号地块参加竞买申请人必须是出让地块中所对应的准入产业类型的企业法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7年10月27日2017年11月21日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7年10月27日2017年11月21日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7年11月21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福清市国土资源局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17工业挂-14号 号地块:2017年11月14日08时00分2017年11月27日16时00分 ;
     2017工业挂-15号 号地块:2017年11月14日08时00分2017年11月27日16时00分 ;
     2017工业挂-16号 号地块:2017年11月14日08时00分2017年11月27日16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挂牌交易起价及加价幅度:2017工业挂-14号地块挂牌起价为903.3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
    2017工业挂-15号地块挂牌起价为2738.7万元,加价幅度30万元。2017工业挂-16号地块挂牌起价为77.6228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以上出让价格均不含契税、耕地占用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竞得人向相关部门自行缴交。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定保留价。
    2.履约保证金:地块竞得人应在签订出让地块《挂牌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出让成交价的10%向所在工业园区管委会或镇(街)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依据履约保证金缴款发票与市国土局签订出让合同。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它形式(如电话、邮寄及口头等)的竞买申请。申请人可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址http://fjgpjy.fjgtzy.gov.cn/ zpgpublicweb/ Index.aspx)查看挂牌出让相关信息,并自2017年10月27日8时0分0秒至2017年11月21日16时0分0秒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注册、申请网上交易竞买资格,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网上交易。
    4.竞买人在网上注册申请竞买宗地时,应同时扫描上传下列文件(须以中文书写),提交给出让人进行审核确认:(1)《竞买申请书》;(2)《竞买承诺书》;(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个人身份证明);(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保证金到帐的截至时间为2017年11月21日16:00前(以到账为准))。
    5.竞买人在提交注册信息资料之前,须详细阅读《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须知》、《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服务协议》,以及本次挂牌交易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竞买人对挂牌交易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向出让人咨询;对宗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在网上注册提交竞买申请前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意见。竞买人提交注册信息后,视为对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挂牌交易文件和宗地现状无异议。
    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持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料和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到出让人处提交存档,并办理签订《成交确认书》。
    7.成交价款支付方式:竞得人在挂牌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应交纳的土地出让金总额的60%支付预付款(竞得人已缴纳保证金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可抵缴预付款),剩余出让金应在两个月内交清。
    8.交地时间: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按现状交地。
    9.本公告与挂牌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挂牌文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9号
    联 系 人:郑小姐、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86077127
    开户单位:暂收结算款项—待划转款项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清支行
    银行帐号:281201012890100100001299
福清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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