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0

什么?!福清一幼儿园校车超载100%,然后被判刑了

芋粿哥哥 发表于 2018-9-25 05:4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3786 0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普通的小面包车充当校车,核载6人却硬塞了12名孩子,超载100% ,对学生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的潜在威胁。近日,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福清市人民法院依法对陈某、林某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7年9月1日,福清市高山镇海华幼儿园股东被告人林某以每个月人民币2800元的工资雇请被告人陈某作为司机,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接送幼儿园学生上学、放学。林某明知陈某并无校车驾驶资格,且该客车未取得校车标牌,仍然指使陈某自2017年9月4日起驾驶该客车接送学生。2017年9月5日,被告人陈某在驾驶客车载10名学生及1名跟班老师放学过程中,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5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250200|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5-5-28 02:03 , Processed in 0.065964 second(s), 15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