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0

暴发户一手遮天,邻居们苦不堪言;镇政府瞒天过海,小百姓欲告无门。

扁肉姐姐 发表于 2018-9-25 04:27: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6293 0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暴发户一手遮天,邻居们苦不堪言;镇政府瞒天过海,小百姓欲告无门。
     ——暴发户有钱任性,罔顾国法,高楼依然平地起;基层政府看人办事,一路绿灯,六层竟视若无睹;邻居各户不是围墙被占就是家里下“石子雨”,可惜官官相护,皮球互踢,小百姓欲告无门。

福清市政府于2016年3月31日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规划区内私有危房改造和城市规划区外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用地管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为持续推进“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规范我市个人建房审批制度,引导群众合法建房,根据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福清市城市规划区内私有危房改造的实施意见(试行)》(融政综〔2016〕8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福清市城市规划区外村民住宅建设规划用地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融政办〔2016〕32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00001.
00002.
(二)对满足分户要求村民建房需要合建住宅的,结合《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同户中兄弟姐妹或者子女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要求分户的”,若有意愿进行合建,原则上可按照单元式住宅进行建设,每户建筑面积控制在200平方米以内;若因故暂无法分户,但为解决居住问题,需按“农村独栋式、并联式或联排式住宅”进行建设的,考虑到户内人数较多,可在申请宅基地面积不超过个人建房宅基地面积限额的前提下,由各户承诺分户后不再新增宅基地建设住宅,建筑指标调整为层数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450平方米,高度不超过14米,屋顶原则上设计为坡屋顶。
四、原规定与补充规定不一致的,以补充规定为准。
五、补充规定由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住建局负责实施。
六、补充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镇政府的口号是这样子的

4p441e0jegu10756.png

4p441e0jegu10756.png


看看暴发户的建房子速度

fmillcr54d410757.jpg

fmillcr54d410757.jpg





仔细看图片上时间, 镇政府回答是二层已经停工了。
是真的停工了吗?我当初也是很相信政府的哦!
  

1v0soosp1p010758.jpg

1v0soosp1p010758.jpg

2pobpf2i4ss10759.jpg

2pobpf2i4ss10759.jpg

xp1w3ru1hjp10760.jpg

xp1w3ru1hjp10760.jpg

lxrnojmj3gt10761.jpg

lxrnojmj3gt10761.jpg


转眼到了11月份暴发户家添加了3层。

a1fzprjwu3g10762.jpg

a1fzprjwu3g10762.jpg

时间过去半年后,在这期间镇政府执法队可是天天巡查呀!

osaummyh1jh10763.jpg

osaummyh1jh10763.jpg

暴发户的房子就位置于城头镇星新村路主干道边的。

peasxeic4aj10764.jpg

peasxeic4aj10764.jpg

相片拍摄于2017 2 27

大家都来数一下 暴发户的房子是几层呀。

k4wrkapz5fh10765.jpg

k4wrkapz5fh10765.jpg



大家看仔细看一下 镇政府回复说 该楼才5层,已经停工。可事实上真的是5层吗,

我想镇政府人员一定是小学没有毕业,6层与5层都不会数。不然你说呢?我猜就是后面还有许多不可告人的故事哦。

我原来是相信镇政府到过镇上找过领导反应过事实。打过无数电话,找过市清违办。

可又能把暴发户 怎么样呢?
城头镇星桥村的第一高楼就这样屹立 在哪里。
对方已经停工 ,但是内装修不属于违反哦。
下面都仔细大家看一下对方真的是只是内装修吗?

c3neao4nfre10766.jpg

c3neao4nfre10766.jpg


pcyeyjsfhql10767.jpg

pcyeyjsfhql10767.jpg

相片拍摄于2017年9月27日
暴发户已经转后墙。
忠告大家以后要相信镇政府神一下的回复哦。对方已经停工,但内修不属于违建哦。
可惜市政府出台一项目利国利民的政策,基层政府,就是这样落实到位的哦!
在2016年福清市政府严厉控制违章建房下,暴发户确能一步步添砖加瓦。这样的本领可谓是钱与关系共同铺路呀!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5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250200|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5-5-28 03:21 , Processed in 0.092951 second(s), 17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