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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占地!福清一公司被重罚139200元

 
小帮 发表于 4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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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30日,信用中国(福建福州)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福清宏鑫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5月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头镇峰前村、城头镇联营虾场养殖场土地建设,涉嫌非法占地的违法行为,被罚13.9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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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人姓名:陈家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1MADFX6JG2Y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融自然罚﹝2025﹞122号

违法行为类型:非法占地

处罚决定日期:2025-09-29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拾叁万玖仟贰佰圆整(¥139200)、责令退还非法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罚款金额 (万元):13.92

违法事实:福清宏鑫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5月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头镇峰前村、城头镇联营虾场养殖场土地建设,涉嫌非法占地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土地管理法》

处罚机关: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50181MB18027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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