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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规划] 官方证实!福州楼市新政已实施

 
陈波123嗨 发表于 2025-8-25 09:2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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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8月13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榕自然规〔2025〕1号)”。

“若干措施”明确,允许商品房地下室车位分批预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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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官网刊发一则消息透露,该新规已经正式实施。

此次新规,允许企业根据商品房地下室施工进度,明确标识地下室车位分批预售许可的具体范围后,在申请地上部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一并申请地下室车位分批次预售许可。

该项创新举措一经媒体报道后,看到的开发企业和购房群众都感到高兴,纷纷“点赞”——“这次我们市里允许商品房地下室实行分批次预售许可,符合了我们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合理诉求,我们可以加快商品房地下室车位去化速度,推动商品房地下室车位与地上住宅同步销售,我们企业预售回款效率也会有所提升!”前来中心咨询办理地下室车位分批许可的开发企业坦言。

而对群众来说,有的在购房同时也有购置车位需要,措施出台实施后,群众就可以提前锁定满意的车位,一次性办妥车位及住宅购房手续,减少跑动办手续的次数。从企业群众的反馈来看,这项措施扎扎实实是助企便民的好政策。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表示,为尽快满足市场对地下室车位分批预售许可的申办诉求,加快利好措施落地落实,立足职能定位,主动靠前服务,对优化商品房地下室车位分批预售明确了一系列细化落实举措。

对提出分批预售地下室车位申请的开发企业,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对此类项目应当具备的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开发企业应落实的主体责任等作出明确要求。

一是此类项目申请许可车位应与地上部分住宅(或商业办公用房)一并申请办理,申请范围应已完成底板及顶板施工,顶板±0.00完成混凝土浇筑。

二是开发企业应委托测绘单位对该项目申请范围与施工进度进行测绘并出具确认报告。中心将根据报告再次现场实勘确认,核实申请范围内地下室顶板施工建设情况,不符合施工进度要求的将暂缓预售许可。

首批次申请的地下室车位单独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续根据企业分批次申请办理预售许可变更手续。

最后一次地上部分申请许可时,余下车位应一并申请预售许可,整个地下室车位为统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及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三是要求开发企业书面承诺,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图纸施工,不得随意变更规划设计。剩余分批地下室应抓紧施工,按计划完成竣工建设。

该创新举措实施,将较好地满足购房群众同步选购住房和车位的需求,将较好地促进地下室车位的销售去化,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发展,实现买卖双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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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若干措施

  为支持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居住品质和市场活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若干措施。


  一、精简规划建设审批


  1.精简办理工规许可。公开出让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无需提交地形图资料。非经营性房建类项目,通过项目总平面方案审查后,建设单位承诺2个月内提交建筑红线放线报告及规划要求的建筑方案图,即可凭勘测机构放线委托书,先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2.实行免申即领。公开出让项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即可领取《用地规划许可证》。(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3.简化消防设计审查。属于特殊建设工程的住宅类项目,消防审验主管部门可依据住宅类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含《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及相关要件,核发《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二、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


  4.小区出入口门厅。住宅项目在小区出入口设置门厅的,门厅符合以下功能、面积要求的,不计入容积率指标:两面开敞,作为小区车行、人行的主要出入口,沿街设置不超过2处,每处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5.架空层。住宅项目(除低层住宅以外)底层和位于裙房上部的住宅功能首层,可以设置层高不小于3米、不高于5.1米仅布置柱、剪力墙及楼梯间的架空层,不计入容积率指标。架空层应作为公共休闲、绿化等公共开敞空间使用,不得作为停车或经营场所使用。(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6.空调外机搁板。在满足现行空调外机搁板设置要求的前提下,住宅套型建筑面积不大于140平方米的,空调搁板投影总面积不超过5.5平方米;住宅套型建筑面积大于140平方米的,空调搁板投影总面积不超过7.5平方米。对于超出规定的部分,将按其投影面积计入容积率指标。(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三、优化项目规划管理


  7.优化停车设施配建标准。住宅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可按照不低于《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8.分期办理工规许可。受轨道交通、市政管线(廊)等线性工程施工影响,无法一次性报批的项目,以及同一宗地不同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可分期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宗地内存在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根据市名城委审查意见,可分期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9.规划指标统筹。同一宗地涉及分布在两个以上独立地块项目的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规划总指标符合单元详细规划、保护规划及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分地块的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指标可按项目总指标进行统筹调控。(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四、优化项目验收机制


  10.调整开竣工认定机制。项目逾期开工未满一年的,且自实际开工之日起计算竣工未违约的,不认定为开工违约;自实际开工之日起计算,竣工仍然违约的,按合同约定追究开工、竣工违约责任。非因企业自身原因影响开工、竣工的,按有关规定认定后,相应顺延开竣工期限。(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11.调整开竣工违约金标准。新出让的用地,开竣工违约金标准调整为按日万分之一执行。已出让的用地按合同约定执行。(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12.分期办理规划土地核验。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功能分区,经消防审验等主管部门认可,可分期办理规划条件核实、土地核验,分期次数原则上不超过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期许可次数。(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13.调整土地核验内容。今后商品住宅全装修要求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监管,不纳入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范围;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商品住宅全装修要求的,不纳入土地核验审查范围。(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


  14.适当放宽验收要求。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小区出入口门厅和架空层,在其公共开敞空间设置的格栅、玻璃,验收时视同符合规划要求。(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


  五、支持项目预售回款


  15.优化车位预售许可。允许企业根据商品房地下室施工进度,明确标识地下室车位分批预售许可的具体范围后,在申请地上部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一并申请地下室车位分批次预售许可。(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16.优化预售资金监管。经市住建局审核确认,全安商房项目未支付的回购款可足额覆盖后续建设费用,以及企业未拖欠已发生的工程款、税款、开竣工违约金、预售违约金等,允许企业提取使用预售监管账户资金,但应优先保障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六、其他事项

  本措施适用于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新供地及已供地未通过规划条件核实、土地核验的项目,其他县(市)区、高新区可参照执行。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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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香百合花 | 来自山东
希望发展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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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Color Smil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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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8-27 17:20:53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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