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7

[楼市杂谈] 安商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如何收取?福州住建局回复

 
陈波123嗨 发表于 2024-11-26 09: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3599 2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091212ehuow6eeqq6qowl7.png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近日,有购房者通过12345平台咨询关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几个问题:

1、安商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是按照安置房还是商品房标准收取?

2、关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

3、对于安商房住宅专项维修基金收取标准的政策文件是哪个,具体文号是多少?

该咨询于11月21日得到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复:

1、安商房(安置型商品房)交存标准按商品房执行。

2、我市五城区维修资金统一交存标准根据《关于调整我市五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的通知》(榕房〔2014〕80号)规定:2015年1月1日前已经由开发商进行初始登记的住宅物业按总房价的2%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015年1月1日以后进行初始登记的住宅物业按照新标准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即属带电梯的小高层及高层商品房为150元/平方米;属不带电梯的多层商品房为100元/平方米;属带电梯的小高层及高层拆迁安置房、保障房为100元/平方米;属不带电梯的多层拆迁安置房、保障房为70元/平方米。

3、安商房(安置型商品房)维修资金交存标准是根据福州市房管局和市财政局《关于我市五城区专项维修资金交存问题的补充通知》(榕房〔2022〕34号)文件规定:商品房(含安置型商品房)性质的商业类(不含车位)、办公类物业按150元/平方米交存;拆迁安置房、保障房性质商业类(不含车位)、办公类物业按100元/平方米交存。如您还有疑问,也欢迎您电话咨询:0591-87536693。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2)
半度微凉 | 来自福建
收到了已知悉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24-11-26 21:30:40 来自手机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清香百合花 | 来自山东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24-12-29 00:34:43 来自手机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5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250200|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5-8-13 16:36 , Processed in 0.068628 second(s), 17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