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8月30日,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中部片区48-J-20、2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的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自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29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和其他书面形式对规划提出意见与建议,并注明“《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中部片区48-J-20、48-J-2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报告》的意见与建议”。
信函邮寄地址:福清市江阴镇下石村666号 邮政编码:350309 联系电话:0591-85961551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中部片区 48-J-20、48-J-22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调整主要内容及规划图纸
项目地块位于中部片区产业服务中心,北至规划商业用地、南至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委会、西至福州融侨新港大酒店、东至港前路支路。拟调整地块为48-J-20和48-J-22,总面积为4.59公顷。拟建设项目用地性质属于特殊用地,与原规划机关团体用地存在差异,无法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支撑项目建设,用地性质亟待调整优化。350181-48-J-20(行政办公用地)调整为350181-48-J-20-01(特殊用地)、350181-48-J-20-02(机关团体用地)、350181-48-J-20-03(机关团体用地)及 350181-48-J-20-04(公园绿地)。350181-48-J-22(行政办公用地)调整为350181-48-J-22(机关团体用地)。48-J-20-01(特殊用地):0.3≤容积率≤0.8,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32米。48-J-20-02(机关团体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32米。48-J-20-03(机关团体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32米。48-J-20-04(公园绿地):容积率≤0.5,建筑密度≤5%,绿地率≥70%,建筑高度≤12米。48-J-22(机关团体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32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本次调整不涉及片区居住人口增加或减少,因此对教育设施、医疗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不会产生影响。给水工程。调整后用水量减少2m³/天,不会对给水工程产生影响。污水工程。调整后污水量亦略微减少,不会对污水工程产生影响。电力工程。调整后用电量减少428kW,电力设施能承载调整后的用电量。通信工程。调整后宽带减少129线,有线电视减少22部。周边通信设施可承载调整后的通信用户。调整后单一地块调整为四个地块,地块交通形式发生一定的变化,但对周边地块交通出行无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