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冒充“军官”与单身女性发展恋爱关系,进而诱导对方进行投资的杀猪盘诈骗是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方式,此类诈骗公、检、法等办案机关也做足宣传预警,不少人对此已有所防范。但目前不法分子又翻新花样,网恋后不骗钱,而是让对方提供银行账户为他转移赃款。近日,福清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相关案件。
2023年6月,刘某收到一条短信,称是她老乡,想跟她认识一下。后来刘某添加了对方聊天账号,聊天过程中,对方说自己叫张某,是一名军官,想找一名真心相待的人结婚。在对方的贴心关怀和甜言蜜语攻势下,刘某迅速沦陷。

张某见时机成熟,跟刘某说自己想在某平台投资炒币,因为军人身份不方便注册账户,让刘某使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帮他注册一个账户。刘某因为恋爱期间没有跟张某见过面,平时视频聊天时对方也都是以部队管得严为由不露脸,虽然对张某的身份有所怀疑,担心信息会被用去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但是基于双方男女朋友关系,最终还是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帮张某注册了一个账户,并且将自己的银行卡绑定在账户中。
之后张某告诉刘某他会转钱到刘某的银行账户内,让刘某用账户里的钱在平台上向指定账户“下单”买币。2023年7月中旬至7月下旬,刘某根据张某的指示,使用银行卡帮对方接收了人民币170多万元资金。这期间因为每次都是不同的人向账户转账,刘某意识到这些钱可能是网络犯罪赃款,但出于帮助男友的心理,还是按照对方要求将钱款转出,甚至在银行卡因交易异常被限制非柜面业务后,还到银行柜台将钱取出存到指定账户。经调查,刘某银行卡接收的170多万元资金中,有63.5万元是一名同样被冒充军官的张某引诱投资的女性被害人所转入。

福清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刘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帮助转移,数额计人民币63.5万元,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且情节严重,遂对其提起公诉。福清市法院经审理后,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对于张某,其身份不明,目前还未到案。

检察官提醒:
由于“断卡”行动的持续深入开展,诈骗分子收购银行卡的难度越来越大,于是就披上“花式外衣”,不再直接收购,而是转为以各种借口临时借用,比如假装建立恋爱关系、以刷流水办贷款、高薪兼职等理由引诱持卡人出借银行卡来转移诈骗资金。大家切记网络交友一定要慎之又慎,不要轻信他人。绝对不要出借、出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相关个人账户、信息,以免成为不法分子实施违法犯罪的帮凶。如果不慎遗失或者弃用银行卡、电话卡,要及时注销,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发现有买卖银行卡、电话卡及相关个人账户信息、身份证件等不法行为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来源:高山家园网
2024年07月09日 18:02 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