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2024年6月14日,信用中国(福建福州)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融市监龙山处罚﹝2024﹞2号)。
经查,当事人与世茂天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签订《奥的斯机电电梯有限公司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约定从2023年1月17日起至2024年1月16日止为世茂天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使用的福清市龙山街道君安融著小区28台电梯提供维保服务,其中在用电梯20台,每台电梯维保费用为4332元/年,即361元/月,180.5元/次。
在2023年8月28日至9月15日“海葵”台风前后两次的在用电梯维护保养中,当事人未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及附件D《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的规定,对其承保的福清市龙山街道君安融著小区17台电梯进行23次维护保养。当事人对5号楼东梯TA106262(8月28日)、6号楼东梯TA106263(8月28日)、6号楼西梯TA106263(8月28日)、9号楼东梯TA106275(8月30日)、9号楼西梯TA106274(8月30日)、10号楼西梯TA106272(8月30日)这6台电梯进行过6次不完整的半月维护保养,对于机房类项目、轿顶类项目、底坑类项目,维保人员叶学聪只选择其中一项完成;对2号楼东梯TA106281(9月1日、9月15日)、2号楼西梯TA106280(9月15日)、3号楼东梯TA106279(9月15日)、3号楼西梯TA106278(9月15日)、5号楼东梯TA106262(9月12日)、5号楼西梯TA106286(9月12日)、6号楼东梯TA106264(9月12日)、7号楼东梯TA106265(9月13日)、7号楼西梯TA106266(9月13日)、8号楼东梯TA106277(9月13日)、9号楼西梯TA106274(9月14日)、10号楼东梯TA106273(8月30日、9月14日)、10号楼西梯TA106272(9月14日)、12号楼东梯TA106282(8月31日)、12号楼西梯TA106285(9月15日)这15台电梯的17次维护保养未实际开展。上述17台电梯23次的维护保养费用是180.5元/次,合计违法所得4151.5元。
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一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及“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元。
来源:海西房产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