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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据福清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福州新区元洪功能区管理委员会上报的《元洪数字经济产业中心350181-20-F-11、L-05、L-07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以下简称《调整论证》)已获福清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复。
原则同意《调整论证》确定的功能定位、总体布局等规划内容。明确福清市350181-20-D-02、350181-20-F-22主要用地功能为二类工业用地(M2);350181-20-F-11-1、350181-20-F-11-2主要用地功能为商业商务混合用地(B1B2);350181-20-F-11-3、350181-20-L-07主要用地功能为商住混合用地(B1R2);350181-20-L-05主要用地功能为服务设施用地(R22),用地用途为幼儿园;350181-20-D-01-1、350181-20-F-08、350181-20-F-14、350181-20-L-06主要用地功能为公园绿地(G1);350181-20-D-01-2主要用地功能为水域(E1)。
3月25日, 福州新区元洪功能区管理委员会通过福清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关于《元洪数字经济产业中心350181-20-F-11、L-05、L-07等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方案。据悉,本次《调整论证》拟调整范围位于福清市元洪国际食品产业园的北部,拟调整总用地面积约20公顷。主要内容及规划及规划图纸如下:
元洪数字经济产业中心 350181-20-F-11L-05L-07 等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的主要内容及规划图纸
拟调整范围位于福清市元洪国际食品产业园,距离城头镇政府约2公里。现状主要为工业用地、水田、旱地、设施农用地、其他林地等。
依据《福州元洪国际食品园(一、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范围内用地为商业商务混合用地、商住混合用地、公园绿地、防护绿地、二类工业用地、服务设施用地。
(1)盘活园区存量用地,满足园区企业职工住房和商品需求经市资源规划局组织相关部门核实,为盘活园区存量用地,满足园区企业职工住房和商业需求,建议由元洪功能区按规定组织开展片区控规调整工作。元洪数字经济产业中心周边地块多规划为工业用地与商业商务混合用地用地,性质较为单一,用地效率较低。为提升片区用地效率,提高片区活力,完善功能布局,应置入居住功能、提升商住混合用地容积率满足,职工与和周边的居住需求。修正D-01-1、D-01-2、D-02、F-08、F-11-1、F-14、F-22等地块用地边界,推进用地报批,加快相关项目落地。
本地块指标设置参考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指标控制要求,结合地块实际情况与周边自然环境合理设置。
地块指标控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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