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1

禁渔期千万别做!已有人被判刑!

梦想何先生 发表于 2024-5-6 09:52: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1277 3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今年,福州市继续实行

海洋伏季休渔制度

5月1日12时

海洋伏季休渔开始

福州进入休渔期!

 

  • 休渔时间

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

 

  • 伏季休渔对象

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包括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

 

案情回顾

2022年8月,被告人李某明知福建省海洋伏季休渔制度规定,驾驶无证渔船到波洲岛附近海域采用单船拖网捕捞作业的方式,非法捕捞虾姑、梭子蟹、龙头鱼、鲳鱼等水产品共计264.34公斤。次日返回途中被海警当场抓获,经认定,其使用的拖网网目内径为23毫米,明显小于国家规定的54毫米最小网目尺寸,属禁用渔具。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赔偿水生生态经济损失9.6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平安福清

福清网编辑部综合整理

2024-05-05 19:14 福建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3)
阿白tg1 | 来自福建
唉,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收起回复
半度微凉 : 就是
2024-5-6 20:37 来自福建 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24-5-6 11:13:29 来自手机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半度微凉 | 来自福建
保护渔业资源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24-5-6 20:37:26 来自手机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5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250200|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5-5-15 08:42 , Processed in 0.065732 second(s), 17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