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福清发布了一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涉及福清市石竹街道高仑村
龙山街道龙东村
宏路街道溪下村
以及一批土地征收公告(及预公告)
涉及石竹街道跃进村、棋山村、高仑村
宏路街道溪下村
龙田镇山头村
龙山街道隆中村、龙东村、坊里村等地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2023年度
第四十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01闽政地榕〔2024〕38号
同意将福清市境内农用地0.1138公顷(其中耕地0.025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福清市石竹街道高仑村旱地0.0253公顷、园地0.0622公顷、其他农用地0.026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078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0.1216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02闽政地榕〔2024〕39号
同意将福清市境内农用地1.3790公顷(其中耕地0.953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福清市龙山街道龙东村水田0.0960公顷、旱地0.8572公顷、园地0.1851公顷、其他农用地0.2407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2259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4.6049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03闽政地榕〔2024〕42号
同意将福清市境内农用地1.7380公顷(其中耕地0.691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福清市宏路街道溪下村旱地0.6918公顷、园地0.3964公顷、林地0.4054公顷、其他农用地0.2444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1.7380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04闽政地榕〔2024〕43号
同意将福清市境内农用地3.1226公顷(其中耕地2.8873公顷)、未利用地0.183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福清市龙山街道坊里村水田2.8873公顷、其他农用地0.235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1013公顷、水域0.1839公顷,龙山街道隆中村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320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5.4398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土地征收公告(及预公告)

01闽运宏路客运站东侧规划路石竹街道跃进村、棋山村

02山头小学综合楼
龙田镇山头村

03创业小镇与静馨家园中间绿地
宏路街道溪下村

04汽车走廊南侧配套道路工程
石竹街道高仑村

05政府储备地2021-011号
龙山街道隆中村、坊里村

06政府储备地2021-001号
龙山街道龙东村

来源: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福清网编辑部综合整理
福清网
2024-05-02 21:56 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