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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关门!涉案近90万元!法院判了!

 
我脑子特别好使 发表于 2023-9-26 09:24: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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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跑路”

预付的学费该怎么办?

近期

鼓楼法院审理了一批

福州市鼓楼区

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该教育公司成立于2019年4月28日,主营学历提升、职业资格认证、技能培训等相关项目。
2020年至2022年期间,为提升学历,学员陆续在该教育公司报名“二元制”人才培养计划、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家开放大学等培训。
教育公司向部分学员出具了收款收据,与部分学员签订了《服务合同》,学员们预付了2000元到3万元不等的培训费、服务费。该教育公司却在收取培训费、服务费后,未履行合同义务,卷款跑路,涉及金额将近90万元


本案中

文凭不高的福州市民陈某

为了提升自身学历

联系上该公司后

先后缴纳了服务费23800元

该公司向陈某出具两张收款专用收据

从陈某与公司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得知

对方承诺为陈某提供学历提升服务

双方形成事实上的服务合同关系


然而

该公司却迟迟未履行合同义务

未按约定为陈某提供学历提升服务

直到公司“关门”后

陈某才意识到可能上当受骗

经多方交涉未果后

陈某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

该公司已构成违约,现已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双方之间的事实服务合同关系应予解除。陈某要求返还服务费23800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



针对仅有支付凭证的

鼓楼法院从学员与教育公司工作人员的

聊天记录等证据

查明教育公司为学员提供学历提升服务

确定双方形成事实上的服务合同关系

教育公司未按约定为学员提供学历提升服务

已构成违约

判决双方之间的事实服务合同关系应予解除

教育培训机构应退还培训费



“二元制”以高职院校为招生录取责任主体,与合作企事业(行业)联合开展,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下放招生录取职责和权利。
鼓楼法院认定,教育公司签订协议时明知学员不具有报考资格的情况,为规避高职教育管理政策,人为制造相关证明材料,通过非正当的手段,进而使学员报考的目的得以实现,妨碍了国家正常的招生考试秩序,有违公序良俗,依法判决双方签订的协议无效


对于其系列案件

共涉及54起服务合同纠纷案

截至目前

鼓楼法院已依法判决47起

依法判决教育公司应向学员退还

未履行部分的服务费、培训费



福州晚报 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畅佳佳 王夏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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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度微凉 | 来自福建
这都是骗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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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26 18:47:19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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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芋 | 来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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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融强贺医生 | 来自广东
国家应该要好好抓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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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9-29 05:06:16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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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芋 | 来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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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 12:03:17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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