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获奖励
<!----><style type="text/css">html{font-size:375%}</style><link href="https://pic.app.fqlook.com/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1605251010487" rel="stylesheet" position="1" data-qf-origin="/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1605251010487"><div class="preview_article "> <!----> <p>记者近日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福建局、福建省应急管理厅于4月18日印发《福建省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对矿山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办法。</p><p>根据《通知》,对举报矿山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2%至15%进行计算,最低奖励3000元,最高奖励30万元。举报人可以通过12345政务热线、福州市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0591—83222311、福清市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0591—85229223,或者以书信、电子邮件、传真、走访等方式举报矿山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p><p>据了解,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包括:未依法获得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证照不全、证照过期、证照未变更组织生产、建设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长期停产停建的矿山未按规定验收合格,擅自恢复或者组织生产建设的;非煤矿山外包工程队伍和管理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瞒报、谎报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等。</p><p class="">来源 福清融媒体中心</p> <!----></div> 大家赶紧去行动起来 对举报矿山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金 这个可是好消息啊 奖励是微信发放吗 大家都要一起监督啊 安全第一,不要为了钱什么都不管了 要加大力度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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