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清东张水库高干渠福清西站段迁移工程变更有关事项的批复
福清市闽江调水工程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福清东张水库高干渠福清西站段迁移工程申请立项变更的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福清东张水库高干渠福清西站段迁移工程已由我局批复(融发改审批〔2017〕429号),现因项目选址调整,你公司申请变更有关事项。经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实施地点及用地面积: 位于宏路街道金印村、东坪村、石竹街道真丰村,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 项目用地面积由原 34.15 亩变更为33.075亩。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改线高干渠线路总长度由2531米变更为2572米,其中第1段为上段隧洞段,由总长度826米,衬砌后段面为4.5×4.3米圆拱直墙式断面变更为总长度865米,衬砌后段面为4.5×4.5米圆拱直墙式断面,第3段为隧洞段,由总长度1162米,衬砌后段面为4.5×4.3米圆拱直墙式断面变更为总长度1176米,衬砌后段面为4.5×4.5米圆拱直墙式断面,第4段为明渠段,由总长度351米,渠道采用矩形断面,渠宽5.5米,高4米变更为总长度339米,渠道采用矩形断面,渠宽4.5米,高4米
三、原批复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请据此批文及原批复文件(融发改审批〔2017〕429号)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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