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买房契税问题
请问2019年3月买的期房,已经网签了,还未交房,如果是2021年9月1日后交契税,是按网签时间算契税还是按交房时间交契税,因两者契税的税点不一样,故特向税务机关咨询,请帮忙详细解答,谢谢。<br><br>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宏路街道璀璨滨江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1、国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税率为3%-5%。<br>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br>根据《福建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办法》文件规定,我省契税税率为3%。<br>而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只是将契税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其规定的税率与原契税暂行条例保持一致。<br>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br>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br>如无其他政策调整文件,上述契税优惠政策继续有效。<br>因此,目前我局未接到任何有关您在述求件中表述的新契税法出台个人购买住房契税将有变化的相关文件。<br>对以上税收政策如有其他不明,可向税务窗口咨询,咨询电话 85265322。<br>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 于 2021-03-19 17: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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