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西姆 发表于 2021-3-18 11:20:12

取消福建阁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清市工程施工名录 没有安全,哪有生产。

福建阁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又中标政府工程,未在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没有采取防护措施,以及违法拆除防护栏的行为才是导致人员坠落山崖直致死亡,而且还伪造证据,没有安全生产,发生事故还伪造证据,这样建筑公司还能中标政府工程,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不能一句满足《福清市小规模工程简易招标施工企业名录库入库管理暂行办法》的入库资格条件,没有安全生产,发生事故还伪造证据,满足入库资格条件?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入库资格条件这么低?还是和东张镇政府党委书记一样,玩忽职守、利益输送?<br>事件地点:福清市

12345福清数据猫 发表于 2021-3-18 12:23:51

市民,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反馈如下:您反映的福建阁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阁恒建设”)未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br>经查询,阁恒建设已于2019年5月21日取得由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核发的《安全许可证书》,并于2019年6月26日由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核准变更企业注册地。<br>且阁恒建设满足《福清市小规模工程简易招标施工企业名录库入库管理暂行办法》的入库资格条件,允以进入我局《2020年第一季度福清市市政基础设施小规模工程简易招标施工企业名录库》。<br>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nbsp于&nbsp2021-03-18 09:31&nbsp回复

吴洁忠 发表于 2021-3-29 14:55:35

今天我要举报福建阁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施工的东张镇南湖线K6+120处路段的道路施工工程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安全事故!
事故经过:2019年9月12日上午,我父亲吴国平象往常一样骑两轮摩托车从东张前往南湖顶取水饮用,载着两桶近百斤重的饮用水回来到东张镇南湖线K6+120处的福建阁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施工路段时因该路段未依法设置有效的安全警示标志而未有足够的反应时间判断施工路段路面的情况导致坠入山崖经抢救无效身亡。
福建阁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施工路段为急弯下坡路,作为肇事路段的施工方,福建阁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法应当在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护措施。但其仅在事后施工路面两端用木板及反光锥挡住,未尽到足够的安全提示义务,提示来往车辆前方道路施工情况,注意施工路段的行车安全。福建阁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直接导致我父亲在该急弯下坡路上行驶时未能有足够的反应时间判断施工路段的路面情况,进而导致其驶出路面。福建阁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此存在严重过错,除此之外,福建阁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甚至违法拆除道路边缘的防护栏施工,进而导致我父亲在驶离路面时未能够得到有效的防护,造成其坠落山崖这样的严重后果。而且还在法庭上当庭提供伪造相片,做伪证,给死者家属造成了二次伤害!根据伪造相片,我们有理由怀疑福建阁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也伪造现场,因为伪造相片时间2019年9月12日13点17分,我们后来在交警笔录中看到报警的两个人都是福建阁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员工,110报警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14点40分左右,说明一个多小时之前知道我父亲已经坠崖,从交警的现场照片上可以看出路面干干净净而一点痕迹都没有,按常理刚倒完水泥路面应该铺上沙子等防护材料,这样的有违常理操作,足以证明福建阁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有伪造现场。
    我父亲虽有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和未确保安全行驶的行为,但其中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的行为只是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并不是造成本起事故并导致其死亡的根本原因,与本事故的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反之,福建阁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在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没有采取防护措施,以及违法拆除防护栏的行为才是导致我父亲吴国平坠落山崖直致死亡的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而且还伪造证据,在一审开庭后我们详细看交警图片和论述,图片是水泥路面前后护栏完好无损,论述是摩托车骑到水泥路面,导致其驶出路面,而我们根据2019年9月22日我在现场看和拍视频,如果前后护栏完好无损,我父亲骑摩托车加两桶水根本骑不上水泥路面,四轮车都开不不上水泥路面,那两轮难道可以飞上去?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福建阁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伪造现场,因此福建阁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此明显存在过错和伪造图片和现场,该过错与事故结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东张镇政府党委书记陈文辉召开会议听取想林建新报告水毁工程抢修,指定2019年8月15日福建阁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包施工的东张镇南湖线K6+120处路段的道路施工签订水毁工程抢修合同。而东张镇政府2019年8月15日签订水毁工程抢修合同,我们得到有效视频是2019年8月17日,从视频中可以看出我父亲“驶出路面”的地方水泥防护栏还在,而且开头还做了高速路用钢构防护栏,可是刚做好的钢构防护栏却全拆了,刚做好的扩路一半路面也拆,总共三个用钢构防护栏地方,刚做好不久就全拆,这是什么神操作,我父亲死的真是太冤了。说明福建阁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给的四张照片全部是伪造,水毁工程抢修这个名称也是伪造的,如果有防护栏我父亲最多碰到防护栏根本不会坠下山崖。而且福建阁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根本没有入福清市工程施工名录,没有施工资格。
    综上所述,福建阁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东张镇政府没有按规定投标,特别是福建阁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法设置有效的安全警示标志,事后还伪造标志证据,伪造现场,旁边没有安全防护栏。这样不顾生产安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还伪造证据的企业,应该停业,怎么2020年还进入福清市工程施工名录?望领导能够充分考虑以上意见,秉公执法,以维护法律的正义与尊严,以抚慰死者的亡魂。更多资料可以联系我,不能让不顾生产安全伪造证据企业,害死更多人。谢谢

吴洁忠 发表于 2021-3-29 15:11:36

扩路完成,已经用钢架做好防护栏,刚做好不久全拆,刚做好扩路一半路面也拆,总共三个地方,刚做好不久全拆,这是什么神操作,我爸死的太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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