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上户口问题
我跟我爱人的户口都在福清港头镇,爱人名下有福清宏路街道一套房,已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未取得房产证,请问能否把新生儿户口单独上到福清宏路街道?爱人户口是否需要随着迁移到宏路街道?单有不动产登记证是否可以办理户口迁移,还是要等拿到房产证才行?<br>事件地点:福清市宏路街道 您好,您的来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一、福清市内持购房合同落户需要以下材料:1、本人申请报告;2、本人或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商品房买卖合同;3、不动产预售登记证明或者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等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并盖章的证明材料;4、责任区民警调查入住证明;5、购房发票;6、《户口本》、《居民身份证》。<br>如有随迁配偶及子女的需提供配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小孩《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受理。<br>未成年子女需随监护人落户。<br>二、公民出生后,其监护人或者户主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及时向父亲或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一)《出生医学证明》;(二)落户方《居民户口簿》(落户方是军人的,应当提交军人工作证件和《居民身份证》);(三)父母《结婚证》。<br>如有不明可拨打宏路派出所户籍咨询电话:0591-85261226.福清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于 2021-03-10 11: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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