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医院拒绝给孕晚期孕妇进行治疗救治
我老婆是孕晚期,预产期在3月初,2月23日白天胎动异常,到了深夜的时候胎儿就几乎没有怎么动了,因为担心,所以当天前往距离家里最近的高山医院,因为是深夜,只有急症部门,因此在急诊部门请求希望进行胎心监测,但是医生在了解到我的产检不是在高山医院做的情况之后,拒绝了给我老婆进行诊断与救治。<br>于是不得不在这种情况下自行紧急前往福清市中心。<br>从高山到福清市中心,无论如何迅速,从高山医院出发,到抵达福清的医院,也至少需要耗时一个小时以上。<br>抵达福清的医院后,进行了胎心监测,当即就被安排去吸氧,住院治疗。<br>医院是救人的地方,不是经商的地方,我想向福清卫生局以及福清高山医院咨询:1.高山医院具备胎心监测的条件,有妇产科,作为一家医院,是否有资格拒绝给随时有危险的病人进行治疗?2.如果病人在被拒绝之后,在自行转移的途中,无论是孕妇还是胎儿发生了不测,谁为此负责?3.福清卫生局是福清医院的上级主管,对于下级医院出现了拒绝紧急病人治疗的情况,福清卫生局是否也负有责任?医院的做法令人心寒!<br>事件地点:福建省福清市高山医院 您好,诉求件收悉!经福清市第五医院反馈,现回复如下: 该孕妇于2月23日晚上10:40到福清市第五医院急诊,自觉胎动异常,自行听胎心音160次/分左右,要求做胎心监测检查。<br>当晚值班医生在详细询问病人的情况后初步判定当时孕妇病情尚属稳定,而该院妇产科仅有在正常上班期间开放门诊胎心监护检查,其余时间由于卫技人员不足未开展此项业务,又因了解孕妇一直在福清市妇幼保健院行产前检查,故建议孕妇自行到福清市妇幼保健院进一步检查。<br>对于此次投诉,福清市第五医院认真进行了反思,院部决定加派胎心检测检查人员,重新合理安排胎心监测时间,保障人民群众的需求,感谢您提出的意见与建议。<br>福清市卫生健康局 于 2021-03-02 08: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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