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肉姐姐 发表于 2018-9-23 12:04:37

福清市这一位女士的劳动关系应该如何证明

【案例】李女士2009年起在某公司上班至今,公司一直未与她签订劳动合同,现听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双倍的工资,问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支付2009年至今的双倍工资。
【律师解读】福建省宇凡律师事务所翁凡律师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该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的规定是由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主张双倍工资,是由第二个月开始起算,而且用工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视为和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李女士最多只能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
来源:福清侨乡报 作者:卢贤明原标题:劳动关系应该如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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