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一个收32万!福清“蛇头”团伙玩完了
每人收取32万偷渡费<span]2019年5月,被告人何河平伙同上线组织者,组织偷渡人员以持本人护照免签前往德国法兰克福机场,经古巴中转,持伪造的韩国或日本护照前往加拿大或美国,偷渡费用为人民币32万元。
被告人林运太为被告人何河平组织偷渡提供了周某某、张某某用于转道偷渡使用的伪假韩国护照。2019年6月12日,何某乙、薛某某、陈某某、周某某、张某某在被告人何河平等人的组织下,从深圳机场出境到德国,继续前往古巴翟尔金的弗兰克帕斯国际机场,准备使用伪造的韩国或日本旅行证件继续前往加拿大或美国时,被古巴边境管理部门查获并遣返中国。
使用假护照被抓获
被告人何河平、林国兵从被告人庄贻雄的住处拿了两本伪假的中国台湾护照,分别换上施某某、游某某相片,被告人何河平为施某某、游某某购买了转道偷渡的机票,从深圳飞往长沙,准备从长沙黄花机场出境时被边检机关查获。
几乎都是“二进宫”
因犯诈骗罪,于2010年6月17日被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因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于2011年4月19日被福清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3年12月31日刑满释放。
被告人庄贻雄,男,1967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501271967********,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无固定职业,住福建省福清市**镇**村**号。因涉嫌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于2019年12月27日被福清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因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于2011年1月31日被福清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因吸毒、殴打他人,于2013年8月7日被福清市公安局行政拘留二十日;
因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于2019年12月31日被福清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1月21日经本院批准,次日由福清市公安局执行逮捕,2020年5月1日由福清市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
因犯提供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于2012年7月9日被福清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2015年10月27日刑满释放。
被告人何某甲,女,1971年**月**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501811971********,汉族,小学文化程度,无固定职业,住福建省福清市**镇**路**号。
被告人何河平、林国兵、林运太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从重处罚。
被告人庄贻雄、林国兵、林运太、何某甲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庄贻雄、林国兵、林运太、何某甲自愿认罪认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目前案件还在阶段性处决中。
偷渡一个人32万,如此暴利,怪不得会经不住诱惑再次作案。大家对偷渡一事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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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12309中国检察网、福清市人民法院、网络福州帮整合编辑(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现在还偷度,出国钱也是不好赚的,如果年青本人建议去大城市学厨师干十几年一个月工资也几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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