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泪 发表于 2021-2-7 09:20:31

高山镇陈厝美自建房审批

你好,我是高山镇陈厝美的,咨询关于自建房的审批流程!家里户口上有5口人,还有户口未迁入的,公公婆婆在高山镇陈厝美有2间的旧房,现在已经塌了,属于危房,已经不能住人了,而且旧房子只有2间,拆了重建也不够现在的家庭成员居住!现在家里人借住在其他亲戚的旧房里(已经长达10年),请问这种情况可以申请新地的自建房审批吗?审批的流程要怎么弄了?望回复<br>事件地点:福建省福清市高山镇陈厝美

12345福清数据猫 发表于 2021-2-7 10:38:21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诉求人咨询的是有关农村宅基地审批的问题。<br>根据《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村民建房应当符合镇乡、村庄规划和镇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br>诉求人可以到高山镇人民政府便民大厅(高山镇政府大楼一层)村建服务中心和国土资源所窗口直接向工作人员查询拟申请用地的土地性质以及相关规划情况。<br>如符合镇(村)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申请人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由村土地协管员协助申请人整理相关宅基地申请材料后上报高山镇人民政府审批。<br>福清市高山镇人民政府&nbsp于&nbsp2021-02-06 22:49&nbsp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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