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巧otb 发表于 2021-1-27 11:20:23

反应不动产产权证

1998年9月福清市高山镇政府(甲方)将合法的国有土地以每间(12米*4米)地块(地基由镇政府统一施工,钱由乙方负责)售卖给我(乙方)自建,合同约定边建边审批,税费乙方都缴纳给镇政府(甲方),规划要求建设3至5层,我一切都按合同要求建设,20多年来我不知多少趟前往镇政府要求解决,每届领导都是应付了事,我真金白银合法购买,怎么会办不了不动产证呢?我希望在职领导为历史遗留问题做点好事。<br>镇政府售卖这批地块总共33户,已经办理国有不动产证22户,遗留11户,我的心愿在我离开人间之前能看到不动产确权证书,先谢谢为我们操心工作的领导和经办人,辛苦了!!!<br>事件地点:福清市高山镇府西路8号

12345福清数据猫 发表于 2021-1-27 12:38:30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我镇工作人员已就此事向镇国土部门、已办理不动产证的人员联系咨询办证时所提供材料及办证流程,目前正在逐步推进办理手续。<br>福清市高山镇人民政府&nbsp于&nbsp2021-01-27 08:18&nbsp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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