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扫地僧 发表于 2021-1-26 11:00:51

福州融港实业有限公司一幅土地使用权被政府收回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福州融港实业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   你中心融地发〔2021〕5号文悉。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合理利用土地,盘活存量土地,经研究,同意依法收回福州融港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新厝镇盐场的23598.29平方米(约合35.397亩)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融宏新厝国用(2010)第A0599号]作为我市储备土地,你中心需与福州融港实业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办理好土地交接工作。具体用地手续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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