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诚实 发表于 2021-1-25 12:00:10

不动产权证增加权利人该如何办理,以及手续费

您好: 咨询一下,我在福清中联名城一区购买了房子,2018年相关手续均已办妥并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权利人只有我一人现在我想在上述不动产登记证权利人上增加人员(增加我老婆的名字),需要在哪个地方办理,需要哪些资料,是否需要手续费?谢谢<br>事件地点:福建省福清市中联名城一区

12345福清数据猫 发表于 2021-1-25 12:36:55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若该不动产为夫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可申请夫妻加名的转移登记,双方携带:双方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书、结婚证至市民服务中心B区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br>夫妻加名的不动产登记费10元/件,具体税收问题请咨询税务部门。<br>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nbsp于&nbsp2021-01-20 16:09&nbsp回复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号 )文件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br>因此,目前您在婚姻存续期间申请住房不动产权证增加配偶名字,无需缴纳税收。<br>对以上政策如有其他不明,可向税务窗口咨询,咨询电话 85265322。<br>国家税务总局福清市税务局&nbsp于&nbsp2021-01-25 11:58&nbsp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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