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新咨询
<!----><style type="text/css">html{font-size:375%}</style><link href="http://pic.app.fqlook.com/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1605251010476" rel="stylesheet" position="1" data-qf-origin="/static/publish/css/style.css?v=1605251010476"><div class="preview_article "> <!----> <p>龙山街道农村老房是上世纪80年代修建的,现在一些地方巳破损严重,重新建政策又不允许,想不破坏整体的情况下翻新,改造,不知有没有政策。请有心人帮忙支招,谢谢!</p><p> </p> <!----></div> 看下是否能按旧房改造处理1.申请人若为土地证上的权利人本人,一口人口可申请建房面积120平方米,阳台加门庭不超18平方米。
2.申请人若不是土地证上的权利人,需按人口分配改造面积。
3.可以到所属村委进行申请领取材料。
4.可以到镇政府大厅服务中心国土所窗口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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