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融征启公告2020 167号征地公告的合法性
我是星桥村村民,融征启公告(2020 )167号征地涉及我家的农用地,该区域为永久基本农田。<b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br>其一,我想请教一下,该公告合法吗?如合法请出示国务院批文。<br>其二,征地的补偿方案是怎么定的,做为失地农民,我们以后的生活怎么保障?<br>事件地点:福清市城头镇星桥村 诉件已收悉。<br>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该公告为征地启动公告即公告该地块将展开拟征地前期工作。<br>2.我镇届时开展征地前期工作将逐户进行摸排调查,并告知补偿方案。<br>福清市城头镇人民政府 于 2020-12-21 15: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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