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充电桩建设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你公司《充电桩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表》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满足纯电动公交车辆充电需求,你公司拟实施充电桩建设项目,经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实施地点:位于福清市光电园公交枢纽站、石竹山管理处。
二、建设内容:建设18个充电桩(其中光电园公交枢纽站建设10个充电桩,石竹山管理处建设8个充电桩),包括9台一体式直流充电机60KW双枪和9台一体式直流充电机120KW双枪。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79.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9.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0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请据此批文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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