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事如風 发表于 2020-11-26 11:20:36

关于工伤保险赔偿流程

请问,工伤保险出院后,在康复过程中的误工、营养等费用,是如何赔偿,比如出院后一年时间都在家养伤,那么这个误工费如何发起赔偿,如何认定,具体流程是怎样的?<br>事件地点:福清市

12345福清数据猫 发表于 2020-11-26 12:38:37

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规定,如您本次受伤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可向工伤认定部门申请认定工伤,经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后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br>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您可向我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地址:福清市福人路台商会馆12层,电话:85158131)。<br>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nbsp于&nbsp2020-11-25 17:06&nbsp回复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工伤保险赔偿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