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8800668 发表于 2020-11-23 09:03:56

福清市人民政府收回福清市珠洋塑料厂土地使用权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福清市珠洋塑料厂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   你中心融地发〔2020〕120号文悉。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合理利用土地,盘活存量土地,经研究,同意依法收回福清市珠洋塑料厂位于音西街道瑶峰村的2433.88平方米(约合3.65亩)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号:融音西国用(98)第03511号]作为我市储备土地,你中心需与福清市珠洋塑料厂按规定程序办理好土地交接工作。具体用地手续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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