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咨询停车位的问题
我是福清市锦绣山庄的业主,咨询小区里面地面的停车位是否是可以出租的?望回复。<br><br>事件地点:福清市锦绣山庄 市民朋友:您好!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共有场地用于车辆停放收取的场地使用费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可以用于消防、电梯、人民防空等设施维护管理的必要支出。<br>车位划定、车辆停放、管理和收费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但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面或者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关于地面车位租赁等问题,可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咨询反映。<br>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于 2020-11-12 16:12 回复你好,FZ20111101311诉求件收悉,社区干部已经下组落实,经业委会了解,地面停车位可以出租,但是每年业委会都会组织一次抽签,抽签抽到的就有租地面停车位的机会。<br>福清市人民政府玉屏街道办事处 于 2020-11-16 09: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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