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企事业单位年假的计算方式是怎么规定的?
比如本人2019年4月10日入职,到今年2020年11月8日,是否能按规定享受5天的带薪年假呢?<br>事件地点:坂顶街436号 来件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规定,如您已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则可依法享受5天年休假。<br>如还有相关疑问,可拨打85158131咨询。<br>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于 2020-11-10 21: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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