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音西这家水产店被罚10万元
2019年11月19日,福清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核查福清市音西叶雅平鲜水产品店涉嫌经营不合格食品的函》及福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验报告》,对音西叶雅平鲜水产品店进行现场检查,并于当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10月22日从马尾区某水产批发商行购进大黄鱼1件共10千克后放在店内销售,进价29元/千克,售价40元/千克。上述大黄鱼经福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抽样检验,检出氧氟沙星,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案发止,已全部售出,货值金额400元,违法所得110元。综上,当事人经营含有禁用兽药氧氟沙星大黄鱼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2020年4月1日,福清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10元,并处罚款10万元。同时,将涉及供货方的案件线索转辖区市场监管局另案处理。进货时怎么样区别氧氟沙星
千倍…… 供应链不得罚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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