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爱你 发表于 2020-10-15 11:20:20

无证自建房如何取得合法手续

本人于2010年在村里建了四层楼房,总面积600平方左右,当时没有部门核发和审核自建材料,就只到村里领了材料,填写后也没有要求上交,现在已经10年过去,房子没有任何证件,请问万一有拆迁,会按什么标准补偿呢,如果想要取得两证,该如何申请和缴纳罚款呢?<br>事件地点:镜洋下施小学

12345福清数据猫 发表于 2020-10-15 12:37:25

根据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快推进试点镇村农房确权登记工作暨历史“两违”处置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一条。<br>1.1993年11月1日至2016年6月17日未经合法审批建设的农村住房,可予以审批补办手续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①在城市规划区外自建自用的村民住宅;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及“一户一宅”;③不影响“三边三节点”整治、不妨碍重点项目建设;④不影响公共安全、无邻里纠纷和社会影响小;⑤建筑层数6层以下、建筑面积1000㎡(含1000㎡)以下、建筑占地面积200㎡(含200㎡)以下。<br>2.建设于2016年6月17日以后,审批建房的村民个人住宅一并纳入补办确权登记范围。<br>建筑面积450㎡以下不需要处罚,但要按规定缴纳使用集体土地补偿费,建筑面积450(不含)㎡-700㎡(含)以下的按150元/㎡予以处罚。<br>但要符合以下条件:建筑层数4层以下、建筑面积700㎡(含700㎡)以下、建筑占地面积180㎡(含180㎡)以下。<br>福清市镜洋镇人民政府&nbsp于&nbsp2020-10-14 21:15&nbsp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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