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帮 发表于 2020-9-4 11:49:24

10月1日起,福州对不文明养犬行为,开罚!福清会实施吗?

遛狗时未由成年人牵绳未及时清理犬只在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等不文明养犬行为10月1日起将按照《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处!罚!(以下简称《条例》)

划重点“三种养犬不文明行为,明确被列入重点治理清单。”据市城管支队工会副主席徐舒鹏介绍,《条例》明确规定下列养犬的不文明行为已列入重点治理清单:
携带犬只外出时,未由成年人束犬链牵领,未主动避让他人;
携带除导盲犬、助残犬以外的犬只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办公、生产、经营等公共场所;
未及时清理犬只在公共区域排泄的粪便。
同时,携带犬只外出时,未由成年人束犬链牵领,携带除导盲犬、助残犬以外的犬只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办公、生产、经营等公共场所,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处警告,警告后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未及时清理犬只在公共区域排泄粪便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文明养犬倡议书市民朋友们:
犬只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当您在享受养犬带来的快乐时,如果不对它们加以约束和管理,就会给周围的人和环境带来不良影响。
为进一步推动新颁布的《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顺利实施,维护更好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市容环境,让人际关系更加和谐,人犬相处更加文明,我们倡议:
1.外出遛犬时,请由成年人使用牵引绳(链)牵领,主动避让他人,避免近距离靠近老人、小孩、孕妇及其他出行不便的人群。
2.除导盲犬、助残犬以外,不携带犬只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办公、生产、经营等公共场所。
3.及时清理犬只在公共区域排泄的粪便,并妥善处置遗留物,避免影响市容整洁、公共卫生和他人健康。
4.发现以上或其他不文明行为时,主动劝导或制止,共同规范养犬习惯,维护榕城的文明和谐环境。
最后,感谢您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创建文明城市,你我共同努力!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宣)                              2020年9月文明养犬,从我做起!转发!扩散!告诉更多人!福州晚报见习记者 林雅 文/摄新媒体编辑 王杨林

大姐姐 发表于 2020-9-4 11:50:01

我想知道如果有发现怎么举报

hyx吉祥如意 发表于 2020-9-4 11:50:06

终于出台了,对于我这种对狗有恐惧感的人来说真的很重要

老花猫 发表于 2020-9-4 11:50:14

遗弃应该也算不文明行为吧
whatever,对我这种怕狗的人来说是好事,只要真的能做到

wh6688ih 发表于 2020-9-4 11:50:20

这倡议书牛

瞬间文采 发表于 2020-9-4 11:50:30

福清会实施吗?

妙想 发表于 2020-9-4 11:50:42

希望福清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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