芋粿哥哥 发表于 2018-9-23 12:02:21

关于观溪新区福通大道道路工程项目变更有关事项的批复

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请求观溪新区福通大道工程变更立项规模的函》及有关附件收悉。观溪新区福通大道道路工程已由我局批复(融发改审批〔2013〕99号),现因方案设计变更及预算不足,你公司申请变更有关事项。根据福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5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道路标准宽度由40米变更为福通大道(南江滨路 — 龙江南路段)标准宽度40米,福通大道(龙江南路 — 纬二路)标准宽度24米,行车道由双向六车道变更为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由城市主干路变更为城市次干路。
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由4819.65万元(其中建安费3492.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27.24万元)变更为13424.75万元(其中建安费4807.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348.48万元,基本预备费268.75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三、原批复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请据此批文及原批复文件(融发改审批〔2013〕99号)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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