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iduets 发表于 2020-8-7 17:29:27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福清市公安局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福清市公安局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  你中心融地发〔2020〕74号文悉。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合理利用土地,盘活存量土地,经研究,同意依法收回福清市公安局位于石竹街道福玉路的3064平方米(约合4.596亩)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闽(2019)福清市不动产权第0013410号]作为我市储备土地,你中心需与福清市公安局按规定程序办理好土地交接工作。具体用地手续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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