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清三山中学各处室中层副职的竞聘是否公平合理
本次福清三山中学各处室中层副职的获聘得分共两部组成:1:教师民主评议得分总70分,由参会教师评出;2:评委组评议得分总30分,评委组由教育局4位领导及学校方敏校长组成。<br>3:本次竞聘会监票人1人、唱票人1人、数据录入员1人由学校方敏校长提议人选。<br>请问:1:评委组5名成员为什么是在教师民主测评得分结果出来以后才予以打分?为什么不是在第一时间与参会教师在民主测评投票时统一一起投票?这样存在时间差,并且在已经知道教师民主评议得分的情况下给与打分,是否存在可以暗箱操作?2:监票人、唱票人、数据录入员为什么是由校长提名?为什么只各为一人?为什么各位置不选择两位教师,这样可以互相监督,以示公平。<br>请上级领导明示!给三山中学一个公平合理的环境!<br>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现答复如下:1.中层干部竞聘考核小组打分是根据谈话推荐情况和现场演讲情况综合评分的,并不存在暗箱操作情况。<br>2.唱票人,监票人和录入人员都是互相监督的,而且三山中学教师打分的数据都是当众在电脑屏幕上一个个念出来的,所有的原始数据都密封保存备查。<br>福清市教育局 于 2020-07-31 08: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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