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潇冬宇 发表于 2020-7-28 18:00:53

求局领导帮帮我,遗属生活补助让我正常发放吧!

福清市城乡建设局局领导:您们好!我是原福清市一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陈天赐遗属庄香妹,现向领导反映一事。<br> 我丈夫陈天赐从原福清市一建公司退休,于2015年11月5日病故,按照职工退休社会保障相关规定,我申请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中各个单位均盖章同意,按相关规定从2015年12月起正常给我发放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可是仅发一年就中止了,之前我委托家里孙子们帮我去咨询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得到的回复是从2016年12起一建公司未打款到社保中心,所以就中止发放了。<br>我又向我丈夫原同事的家属们了解,同一单位有的遗属生活补助正常发放,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就算公司改制了,那在未改制前的各种关于职工保障的福利均应由政府及相关单位予以解决,确保职工及家属生活有保障。<br>我如今90多岁的高龄了,无经济收入,本来就靠这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过日子,现在这一生活来源断了,我是艰难度日啊!近日又去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咨询又了解到,目前要求建设局发一份同意发放涵到社保中心,社保中心就可以正常给我发放遗嘱生活补助。<br>希望领导们开开恩,帮我过问此事,解决困难。<br>谢谢!<br>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

12345福清数据猫 发表于 2020-7-28 18:55:11

诉求人: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反馈如下: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国家干部家属享受遗属供养费。<br>福清市一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改制费用中有两位国家干部符合并办理了遗属供养,并于2010年12月20日与福清市劳动保险管理中心签订了委托代管协议书。<br>经查询,您爱人陈天赐所属一建集体工的职工,不满足领取国家干部家属享受遗属供养费的条件。<br>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nbsp于&nbsp2020-07-27 17:55&nbsp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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