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经贸局
将工交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交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福清市经贸局
属 性:非盈利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等
性 质:事业单位
地 点:福清市
目录
1职能调整 2主要职责
3内设机构
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1、将工业产品质量管理职能交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将工交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交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划入的职能
1、原市经济委员会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
2、原市财贸办公室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
3、原市卫生局承担的药品生产行业管理职能。
4、原市水利水电局承担的地方电网建设行政管理职能。
5、原市计委承担的经济技术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职能。
6、原市体改委承担的指导中小企业改革和发展职能。
7、原市二轻工业总公司、物资总公司、商业总公司、供销合作社承担的行业行政管理职能。
8、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承担的市场服务中心管理职能和指导广告业发展的职能。
9、原市环保局承担的制定环境保护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职能。
10、典当行业监督管理职能。
11、石化和煤炭市场行政管理职能。
12、管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粮食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制定全市工业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组织实施工业发展战略;管理全市经济社团;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
(二)组织实施工业、商贸业方面的综合性经济法规和政策,并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三)监测、分析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国民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建议。
(四)制定组织并实施轻纺、电力、冶金、石化、建材、煤炭、医药、机电、广告业、实物租赁业、拍卖业、会展业、美容美化、沐浴、照相摄影、旅馆、酒店、餐馆等行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行业法规,组织实施行业标准,实行行业管理;督促检查所辖部门企业情况;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
(五)贯彻执行国家利用外资有关政策,指导工商企业利用外资(包括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抓好国家制订工业商贸领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实施与监督;贯彻执行国家制订的国有企业向外商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的政策并实施监督。
(六)组织实施促进工业商贸企业扩大出口有关政策措施;指导工商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推动企业自营出口;指导和监督全市技术改造工程的招投标活动。
(七)负责对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指导和拟定国有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指导国有企业扭亏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参与制定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指导中小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指导企业管理经营人员的培训,管理企业内部法律顾问,负责工商企业智力引进工作。
(八)研究并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完善商品市场体系;贯彻实施规范流通秩序和市场规则的法规、政策;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组织大宗、重点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的编报,组织协调城市蔬菜和副食品生产基地建设,负责全市牲畜屠宰管理工作,扶持、协调驻融部队副食品生产和军供工作。
(九)负责全市工商企业技术进步,指导技术创新及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工作;组织实施新产品开发、"产学研"联合开发、"五新"项目推介工作;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管理全市稀土资源开发和推广应用;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
(十)负责管理和指导石化市场、化学危险品市场、酒类市场、旧货市场、典当行、拍卖行、再生资源业以及旧机动车交易市场。
(十一)研究、制订全市经济技术联合和协作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区域性横向经济技术联合活动;负责指导、管理外地在融设立的办事机构;承担市政府对口支援和三峡库区移民安置工作。
(十二)管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粮食局。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机关文秘、政务信息、机要、档案、督查、信访、保密、宣传、保卫和机关内务管理工作。2、起草本局重要文件、报告、规章制度和领导讲话稿。3、监督检查经济法规执行情况。4、承担本局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5、管理企业内部法律顾问。6、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行政事务,负责机关经费管理和车辆管理工作。7、根据工业、财贸方面的综合性经济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8、负责电子商务所用密码的密钥生成,管理和规划建设及电子商务证书认证审核工作。9、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提出轻纺、机电、冶金、环保、医药、石化、煤炭、建材等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产业政策建议,引导行业布局,贯彻执行技术规范。10、负责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11、管理全市经济社团及有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系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
(二)政工科(人武部)
1、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群团、组织人事、计生、劳动工资、老干部服务、人才信息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2、管理全市经济干部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3、组织协调企业智力引进工作。4、承担治理涉企"三乱",减轻企业负担有关工作。5、负责经贸口系统民兵组织建设、培训和国防教育等具体工作。
(三)企业管理科
1、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2、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方案。3、提出全市支农产品、重点工业品、生产原材料的资源配置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4、提出国有企业体制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5、指导和协调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6、指导企业扭亏增盈工作,对各种经济成份的工业企业实行宏观管理、指导,规范企业行为。7、贯彻国家有关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并检查执行情况;研究提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8、指导实施国家企业规模类型划分标准和认证工作。9、承担反倾销反补贴过程中有关工作的协调。10、指导工贸系统对外经贸工作。11、研究制定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新工艺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1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企业节约资源和发展新能源方针、政策和法规。13、推进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发展和设备改造。14、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电力工业(含农电、水电)行业规划和经济技术政策,实施行业管理、行政执法与监督,规范电力市场运行秩序。15、负责联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
(四)财贸运行市场流通科(加挂市副食品基地办公室)
1、培育、发展和完善商品市场体系,贯彻执行维护商品市场秩序的法规政策,监测分析商品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负责组织协调城市副食品基地建设、制订扶持城市副食品生产和供应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市副食品生产扶持资金和风险基金。2、组织实施关系人民生活重要商品的市场调控储备。3、组织落实重要商品计划的指标分配、国家订货和产需衔接。4、负责全市牲畜定点屠宰管理工作。5、做好全市重要商品市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运用市场建设贷款贴息资金。6、组织重要商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7、负责指导和管理石化市场、化学危险品市场、酒类市场、旧货市场、典当业、拍卖业、会展业、再生资源及旧机动车交易市场。8、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典当和拍卖行业的政策法规,负责典当和拍卖行业准入、退出管理以及行业日常业务管理,指导和管理典当和拍卖行业自律组织。9、负责联系市粮食局和市场服务中心工作。
(五)协作联络科
1、编制经济、技术、物资协作指导性计划。2、实施市(县)际政府间的横向经济技术协作计划,协调解决协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3、推进企业间横向经济技术合作。4、参与本市区域经济联合和山海协作。5、负责市外驻融办事机构和内联企业的管理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派驻监察室,按照《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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