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起诉问题
我要向法院起诉个人拾遗(不确定是不是盗窃)行为,福清市龙田法院表示需要公安局提供定案、结案的案件说明材料,但江镜公安局表示这属于自诉案件,可以不提供材料直接起诉,不给我提供相关材料。<br>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处理?望相关部门具体答复。<br><br>事件地点:江镜公安局和福清市龙田法院 张女士,你好!你反映的情况已收悉。<br>根据你反映的情况,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涉嫌盗窃,则应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如果行为人仅是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则行为人的行为涉嫌侵占罪,根据刑法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你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br>福清市人民法院 于 2020-07-09 16: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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