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舞世家 发表于 2020-6-12 11:00:20

福清商品房限售

2017年7月份福清市政府出文规定:新购商品房需证满两年后才可过户。<br>2018年8月份福清市政府又发文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2018年9月1日起,凡非本市户籍居民(以身份证住址所在地为准)家庭购买的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br>政策调整后,是不是福清本市户籍人员所购商品房,出售时可以不受2年时间限制?本人是福清户籍,于2018年下半年在福清市城区购买的商品房,今年交房办证后,是否可以出售过户?<br>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12345福清数据猫 发表于 2020-6-12 11:06:00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两份文件的适用范围不一致,2017年的文件适用的范围是新建商品住房,2018年的文件适用的范围是非福清市户籍居民购买的住房(主要指存量房)。<br>因您是2018年购买的商品房,适用2017年的文件:“自2017年7月26日起凡在福清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br>”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nbsp于&nbsp2020-06-12 09:39&nbsp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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