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问题
请问福清市的职工养老保险想退保如何办理?去哪里办?望部门答复。<br><br>事件地点:福清市 邓雪梅,你好!关于你咨询的养老保险退保问题,现将退保两种情形的政策依据及办事指南回复如下:一、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支取(退保情形)根据人社部令第13号文件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且未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br>因此,目前你不能提前支取养老个人账户储存额,要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不满15年时,你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工商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及银行回执单到市社保中心窗口(地址:福清市原台商会馆13楼)办理退保手续,咨询电话:86090661。<br>二、退休前离境定居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支取(退保情形)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六条: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br>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br>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br>因此,目前你若属于出国(出境)定居的情况,可以由你本人书面申请终止养老关系并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金额。<br>你本人可以携带户口注销证明单原件、出境卡或及出国(境)定居材料、户口本、银行卡(工商银行或邮储银行)及银行回执单到我局社保中心窗口办理退保手续,咨询电话:86090661。<br>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于 2020-06-09 17: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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