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福清这“五类车”已经开展集中整治!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城区交通环境,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三车”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三车”驾驶人员(含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老年代步车、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不戴安全帽、闯红灯、不按道行驶、超载、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2.“三车”在环城路及观音埔隧道行驶。
3.不按划定区域停车。
二、处罚措施:
对违法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特此通告
福清市人民政府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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