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人准备开抢! 4900万元消费券来了!调好闹钟!
好消息!好消息!好消息!福州第二期消费券来啦!4900万5月10日上午10:00开始发放!调好闹钟,准备开抢!!!记者8日下午从福州市商务局获悉,“惠聚榕城消费季”第二期消费券计划投放4900万元,共70万份消费券卡包,在榕人员均可申领。
相比第一期,第二期消费券适当增加了卡包金额。每个卡包内含总价值70元通用消费券(2张满120立减30元券,1张满40立减10元券),用消费券在符合条件的消费场所消费可抵扣相应金额。
卡包有效期自发放之日起至5月16日24:00(共7天)。
哪些商户参与活动?
注册在福州市行政区范围内的线下全行业实体商家,包括餐饮、商超便利等消费场所使用。(沿用第一期报名加圈选商户,同时继续发动商户自主报名参加。)
哪些用户可领取?
全体在榕人员(包括域外来榕人员以及已经申领过第一期消费券的人员)均可申领,先到先得。
领取方式有几种?
线上领取:消费者从支付宝首页点击活动图片或在支付宝搜索“福州”进入“惠聚榕城”会场,点击申领消费券包;线下领取:消费者在门店扫描活动海报二维码,进入“惠聚榕城”会场,点击申领消费券包。活动期间,支付宝在首页显著位置为活动提供入口。
领取和使用规则是什么?
(1)本轮投放期间,同一用户仅可领取1次。(2)消费者在符合卡包使用条件的商家(场所)消费,达到相应使用标准后,即可核销。消费者的卡包可在商家所有优惠让利的基础上使用。(3)每个卡包的3张消费券不能叠加使用,一次支付只能核销一张。可以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核销顺序:商家优惠券 >消费券。(4)用户需在有效期内进行核销使用,过期作废。过期未核销的消费券额度将被收回,收回额度在后续滚动发放。来源/福建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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