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低保户如果死亡去火葬场火化是否免费
诉求编号:(FZ20032700252),答复收悉。<br>咨询部门福清市居民是否也有相同优惠政策?继续咨询,望回复。<br><br>事件地点:福清市 陈先生您好: 关于"诉求编号:FZ20033000837"的诉求件,我局已收悉,答复如下: 为减轻群众丧事负担,福清市人民政府自2016年2月5日起,全面推行免除部分殡葬服务费用制度,并下发《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除部分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融政办【2016】42号)文件,明确规定: 一、免除对象:在福清市殡仪馆火化的具有福清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公安机关出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尸体和持有福清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br> 二、免除项目及标准:(一)遗体火化费(检灰炉及装骨灰费用):1320元;(二)?72小时内的遗体存放费:?130元/天(若租用遗体冷藏棺即冰棺的,按8元/小时即192元/天结算),具体按实际存放时间(从放棺时间起计算)结算,最高不超过576元;(三)限福清市境内的遗体接运费(中型车,含抬尸、消毒费用):根据各镇(街)路途确定,最高不超过700元。<br> 免除以上三个项目收费最高免费限额为2596元。<br>超出免费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由丧属自愿选择,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br> 福清市民政局 2020年04月02日福清市民政局 于 2020-04-02 09:2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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